2024年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再次挥动监管大棒,公开了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这一行动不仅是对金融市场的一次净化,更是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一次强化。

公开名单,正本清源

自2020年7月至今,金融监管总局已连续六次公布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其目的在于“正本清源”,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对行业进行自我净化和自我提升。此举对所在机构的日常经营产生了积极正面的影响,为其他股东和机构自身提供了警示教育,促使他们树立诚实守信的理念,规范股东行为和股权事务管理,从而夯实机构的公司治理基础。

第六批名单,18家机构上榜

在最新公布的第六批名单中,共有18家机构因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上榜。这些机构涉及的金融机构类型多样,包括农商行、民营银行、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中,一些公司曾为信泰人寿的股东,但经过股权转让后,已不再持有股份。目前,信泰人寿的大股东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遏制乱象,聚焦关键问题

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均关系到机构的入股资质,因此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监管总局表示,公开名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聚焦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效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

持续发挥震慑作用

截至目前,金融监管总局已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这不仅加大了惩戒力度,严肃了市场纪律,还强化了社会约束。第六批名单的公布,旨在持续发挥震慑惩戒作用,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坚决予以公开。

监管部门强调,下一步将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

结语

金融监管总局的这一系列行动,不仅是对金融市场的一次深度净化,更是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一次全面强化。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监管部门正逐步构建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为投资者和消费者带来更加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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